全国人大代表尤小平:两会喊话规范企业诚信行为,让失信企业无处藏身
发表时间:2017-03-11   浏览次数:   作者:一舟

      政无信不威,企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

      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在浙江代表团小组发言时表示,“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传递出的是讲诚信及弘扬契约精神的重要意义。”

      尤小平说,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根,是企业的第一形象。作为企业,直接面对的是用户,只有以诚感人,用户才能以诚而应,才能有效地进行市场建设。

      “企业一旦失信用户,它所失去的就是市场。”作为一名企业界的代表,尤小平对“诚信”两字的分量深有感触,他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第二个身份证明”。

      尤小平指出,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就要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去赚良心钱、赚“明天”的钱。他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哪些欠账赖账、违背合同、制假售假以及靠虚假广告一时获利的企业,哪些见利忘义、金钱至上、唯利是图、践踏诚信的企业,从来就没有长命的。

      “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欺诈行为随处可见的环境下是长不出顶天立地的大企业的。”尤小平感慨到,在20多年的企业经营中,遇到过一些契约精神丢失和吃过假冒伪劣苦头的企业,但遭遇“诚信”考验的这些企业,有的经过“凤凰涅槃”后,以诚生产,以诚销售,诚待员工与客户,让企业再次得到用户的信赖和市场的认可,有的企业认为没有法律约束且失信成本低,而漠视规则,则被市场所淘汰。

      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的对全国4695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的信用状况调查显示:拖欠、违约和制假是企业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62%的企业负责人认为商务活动中跟人打交道要小心提防,信用不足使企业家顾虑重重。

      为此,尤小平认为,不讲诚信,实质上是一种失约行为,市场活动中,不讲诚信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干扰及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所带来的危害,甚至可以等同于腐败带来的危害。

      如何对待失信行为?尤小平指出,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是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的原因之一。为此,他呼吁,要像查酒驾和出台《安全生产法》那样,立规或立法,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尤小平表示,让守信企业有所得,让失信企业有所失,政府、媒体、企业要做好三篇大文章。他建议,政府要建立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规矩,明确信用行为的底线、红线,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估体系,强化失信企业的惩处机制,加大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媒体要加大契约精神的宣传,加强舆论监督,曝光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让失信企业无处藏身;企业自身要树立“诚信经营、注重承诺”的观念,牢守底线意识、规则意识,破除侥幸心理,建立诚信制度与机制,让诚信成为市场检阅企业的“通行证”。